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文化企业;各市、州、县(市)文广新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16〕46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电影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18年度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扶持重点
1、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2、县城数字影院建设。
3、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
4、放映国产影片成绩达标单位奖励。
5、省产重点影片、公益影片、艺术影片创作。
6、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发行和放映。
7、优秀微电影创作。
8、电影剧本创作、收储和改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1、全省各乡镇(不含位于县城所在地的乡镇)新建或改扩建的首家数字影院。
2、在2017年8月10日以前投入正常营业。
3、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4、符合《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21048-2007)中一星级以上影院的评定标准。
5、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6、已加入城市电影院线公司。
7、所有放映厅安装使用2K以上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二)县城数字影院建设
1、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或改扩建的县城影院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期间新建或改扩建的县城第二家数字影院。
2、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符合《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21048-2007)中一星级以上影院的评定标准。
4、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5、已加入城市电影院线公司。
6、所有放映厅安装使用2K以上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7、不少于3个放映厅、200个座席。
(三)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
1、2015年6月30日(含)前在吉林省内新建并投入运营的影院。
2、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达到3个放映厅(含)以上。
4、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5、享受该政策尚未满3年。
6、符合《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21048-2007)中一星级以上影院的评定标准。
(四)放映国产影片成绩达标单位
1、申报主体为2016年1月1日以前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的影院。
2、影院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3、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4、按自然年度计算,影院2016年度放映国产影片的票房达到总票房的66%以上。
(五)省产重点影片、公益影片、艺术影片创作
1、申报主体是在吉林省内依法注册的文化企业或社团组织,为影片的第一出品单位。
2、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申报的影片被列入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影片、公益影片、艺术影片项目。
4、影片已经拍摄完成,并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六)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价值影片发行、放映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吉林省内依法注册的文化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发行的影片由吉林省内的文化企业作为第一出品单位。
3、申报的影片展现吉林地域文化特色或具有艺术创新价值。
4、申报的影片有详细可行的发行、放映计划。
(七)优秀微电影创作
1、在吉林省内依法注册的文化企业或社团组织。
2、微电影由申报单位原创,时长在10—30分钟内。
3、微电影的题材内容以展现中国梦、反应社会现实、体现吉林特色为主。
4、微电影已经拍摄完成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
(一)省级文化企事业单位申请专项资金,由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筛选后,出具初审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财务关系在省财政厅单列的文化企业可直接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
(二)市(州)、县(市)文化企事业单位向当地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由当地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
(三)无主管部门的文艺创作生产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州)、县(市)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当地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出具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
四、申报材料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申报资金申请时,除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外,还应按规定组织申报单位提供有关材料(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省直有关部门(文化企业)、各市县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和时效,做好项目申报、审核、筛选、初审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实地踏查和专家评审等,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对发现以虚假材料申报的项目单位,取消当年以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2、资金申请报告由省直有关部门(文化企业)或市县负责出具,内容包括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情况、项目情况、评审情况及初审意见等,其中,市县的资金申请报告由各地财政局与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使用财政文号)。各省直部门(文化企业)和市县于8月2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分别报送省财政厅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原则上每类扶持项目提报一个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随资金申报报告一并报送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吉林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365bet日博网址)。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一次性完成上报,单方面报送或逾期报送无效。所有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3、申报项目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自行到365bet日博网址网站(网址:http://www.bjwxtb.com/)内行业管理栏下的电影管理中下载。
联系人:石刚(省财政厅) 0431—88553917
曲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0431—85816233
附件1:关于申报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附件2: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吉林省财政厅 365bet日博网址
2017年7月26日
附件1
关于申报新建影院先征后返
电影专项资金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为落实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地方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71号)精神,经吉林省财政厅、365bet日博网址研究决定,将对符合“关于新建影院上缴票房收入返还政策”规定的影院按如下原则给予补助。
1、对符合条件的影院自然年度内上缴的省级电影专项资金,采取补助方式予以返还。
2、对符合条件的影院自然年度内上缴的中央级电影专项资金按下列原则予以返还:
(1)对符合《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电专字〔2016〕3号)文件规定的影院,本着不重复补助的原则,分两部分予以补助:一是按电专字〔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国家补助(已于年初申报);二是对影院上缴中央级电影专项资金与国家补助的差额部分由省里给予补助。
(2)对不符合电专字〔2016〕3号文件规定的影院,上缴中央级电影专项资金,省里予以全额补助。
(3)补助金额采用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万元。
按照上述原则,省里将对符合条件的影院2016年度上缴的中央级以及省级电影专项资金,采取补助方式予以返还。本次未申报补助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省里今后将不再予以补助。
附件2
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提供资金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绩效目标申报表等材料外。除此之外,各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1、《乡镇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
2、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
3、观众厅座位图。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与院线公司签订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合同复印件。
6、2K服务器注册证明。
7、星级影院评定证明。
(二)县城数字影院建设
参照乡镇数字影院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要求。除第一项调整为《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外,其他各项不变。
(三)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
1、《新建影院先征后返电影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星级影院评定证明。
(四)放映国产影片达标单位
1、《影院放映国产影片上缴电影专项资金返还申请表》;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摄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指派的省产重点影片、公益影片、艺术影片
1、《省产重点影片、公益影片、艺术影片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影片宣传、发行、放映等其他相关材料。
5、项目审计报告。
(六)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价值影片发行、放映
1、《吉林地域文化特色、艺术创新价值影片发行、放映专项资金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影片发行、放映授权协议。
5、影片发行、放映方案和支出预算。
6、自有资金证明、相关合同、票据等。
(七)优秀微电影创作
1、《优秀微电影专项资金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微电影传播情况证明材料。
4、微电影梗概(不少于1000字)及视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