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年度职称工作安排部署,授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建广电工程系列、新闻系列、播音系列、出版系列、印刷复制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现评委会办事机构已与省人社厅完成网上申报人员材料的A、B角审核工作,请各地区、省直各单位以及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的相关评审材料(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10日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广电大厦20A-3办公室(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联系人:张耀东 孙盛楠
联系方式:0431-85816086
二、报送材料明细
(一)申报人员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如用培训经历完善所学专业,需报送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三)聘任手续原件(需体现出聘任单位、聘任人员、聘任时限、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及级别)。
(四)相关业绩成果原件、学术报告。
(五)2017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彩色双面打印)。
(六)申报人员小二寸免冠照片请统一贴在办证照片粘贴表上(见附件2,照片背面标注单位姓名)。
(七)评审费(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中级评审费200元/人,高级评审费300元/人,破格人员加收评审费100元/人。
(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3),请申报人员个人携带,在答辩时统一交给工作人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前四项申报材料审核后,由申报单位带回,五至八项材料评审会办事机构留存,如最终评审通过,评审表同资格证一并发放。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省直各单位以及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过期不予受理(为报送顺利,请各地区报送前同联系人约定时间)。
(二)各类表格明确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完毕。
(三)所报人员务必为网上A、B角审核通过人员,网上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允许报送。
(四)上报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
1.2017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职称参评人员名单
2.办证照片粘贴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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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